关于举办第十六届中华母语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4-24浏览:10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要求,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5年修订、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江苏大学生读书文化节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与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高校育人实践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中华母语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千年文脉,铸时代风骨

、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承办部门校工会

文学院

美术学院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委会:成立第十届中华母语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

任:赵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作权  朱和卿  闫  波  杜  昀  李印威

李永乐  宗  倩  孟召学  袁大伟  温德朝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3#202,即校语委办,联系电话:83656150),负责处理母语节日常事务,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活动内容

届母语节共推出三项活动        

时间

活动内容

承办部门

系人

4-6

第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暨第

书评大赛

文学院

邵楠

83656439

4-5

第十“中华美”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美术学院

闫敬怡

83656685

4-6

第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

校团委

校语委

康秀玲

83656150

各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师生。

、奖项设置

各项活动针对参赛作品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面向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承办单位、参赛作品报送单位及工作人员设优秀组织奖(含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证书。

其他事项

(一)校语委办负责本次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活动承办单位负责活动具体实施。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本次母语节主题,结合专业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制定详细可操作的院内选拔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工作流程,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尤其是各师范专业,应当围绕师范生基本技能要求,结合新时代经典特色,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经典诵写讲活动,保障各项活动高质量开展。

各学院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确定并报送本学院母语节活动方案,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65000598@qq.com。

(三)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妥善保存活动图片、文字及音像资料,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校语委办留存。

(四)各项活动中的部分优秀作品将被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或国赛。


附件:1.第十七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暨第四届书评大赛方案.docx

      2.第十六届“中华美”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方案.docx

      3.第十七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方案.docx

      4.各活动参赛报名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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