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的要求,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基础上择优推荐,经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9项成果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具体信息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1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夏燕,联系电话:83656995(56995),83656151(56151),邮箱:jyk@jsnu.edu.cn。
附件:1.202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结果.docx
2.202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公示信息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