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结果公示

时间:2021-08-15浏览:4170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的要求,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基础上择优推荐,经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9项成果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具体信息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1815日至8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夏燕,联系电话:8365699556995),8365615156151),邮箱:jyk@jsnu.edu.cn

 

附件:1.202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结果.docx

    2.202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公示信息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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