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2浏览:10设置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工作,促进与商丘师范学院的多方合作共赢,切实体现共建高校“协同提升”目标助力我校师范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与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精神,经研究,教务部拟在近期开展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师范专业各类课程和教材。计划立项5门课程,5本教材。

重点支持教师教育特别是教师教育通识课、基础课课程和教材。

鼓励跨学科整合课程和教材,鼓励案例式教材、实践性教材的编写。

二、申报条件

  (课程建设申报需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学术水平的主持人牵头,成员结构合理,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教材建设申报需有明确的教材编写大纲、样章及详细的编写计划,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

优先考虑能与商丘师范学院联合打造、体现两校特色的课程或教材

、申报材料

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建设立项申书》(附件1)。

协同提质计划专项教材建设立项申书》(附件2)。

课程建设团队成员简介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教材编写大纲及至少两章样章。

其他支撑材料,如前期调研报告、合作单位意向书等(如有)。

四、申报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老师或团队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份)12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5000598@qq.com邮箱。

(二)教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等因素。

(三)立项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并下达正式立项通知书及1-2万经费资助计划。

五、注意事项

(一)立项课程或教材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或编写、审稿及出版工作,具体时限将在立项通知书中明确。

(二)学校将对立项课程或教材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确保质量。

(三)已获得立项建设的课程或教材不得重复申报。

请各师范专业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团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两校师范专业建设迈向新台阶。

联系人:康秀玲,联系电话:83656150(56150)。

 

附件:1.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2.协同提质计划专项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教务部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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