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12月本科生结业换毕业和补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换毕业
针对2023届和2024届距毕业要求尚差12学分以内(含12学分)的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重修相关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需回收。
二、学位补授
因成绩原因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返校重修相关课程,成绩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补授学位。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1.2023届和2024届仅因大学外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参加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
2.获得结业证的学生在其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重修相关课程,并已换取毕业证数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以上情况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分学位委员会出具书面报告,统一报至教务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核。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加盖公章)、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结业换毕业情况一览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情况一览表》并附学生成绩单原件交至教务部学籍科,电子稿发送至学籍科邮箱:2278443215@qq.com。
教务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