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2号)及《关于做好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体系的整体优化;
2.有可依托的相关学科;
3.具有设置本专业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
4.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有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6.具有该专业必备的开办经费和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等基本条件;
7.注重拓宽专业口径和学科交叉,专业方向设置灵活。
8.根据我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确定的任务,2015年我校按照“关于做好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工作的通知”中学院填写的“十三五”拟新增专业进行申报。
二、设置程序
各学院申请增设的新专业须经我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成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的专业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三、 申报要求
1. 申请设置新专业须提交以下材料:《增设专业申请表》(1式3份),《201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1式1份),相关论证报告需含全院教师一览表及新申报专业的师资情况统计表(1式1份);
2.各学院请于7月13日下班前,将新专业申报的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3#205,电子稿发送到gjyj@xznu.edu.cn;
3.经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增设的专业与专业方向,由相关学院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1日-30日将申报专业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按平台申报流程添加专业信息。
联系电话:83536287
教务处
2015年7月10日
附件:
1.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pdf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