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7月份江苏省高教学会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8-08浏览:1802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0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1号),经省高教学会组织专家评议、结果公示,我校共3个项目获得立项(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文件通知,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省高教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将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二、鉴定结题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附件3、4)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附件1 立项名单.pdf

附件2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 2024年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4 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docx




教务部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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