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时间:2023-04-20浏览:7097设置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拟于20236月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凡我校在籍学生申请毕业,须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毕业资格,不能发放毕业证书:

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

实习不合格;

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解除留校察看期。

3.对于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结业”处理

4.结业换毕业

针对2021届结业学生和2022届距毕业要求尚差12学分以内(含12学分)的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学士学位根据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有关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1.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大学外语四级成绩文科学生标准为355分及以上,理工科学生为341分及以上,音体美学生为256分及以上,体育单招学生为230分及以上。一级运动员不作要求,非体育专业的二级运动员,如在校期间参加训练且为学校做出贡献,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按照256分标准执行。

②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八级成绩标准为50分及以上。

2.关于课程成绩要求

要求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2.0及以上。

3.关于受处分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受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学校研究解除处分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4.关于破格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

为鼓励创新,学生在某一方面略低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在校期间如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可以破格申请学位。

“略低于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是指下列情况之一者:

大学外语四级或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低于本专业规定的10%之内;

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1.8且小于2.0。未实行学分制的毕业生,补考课程门数规定为文科补考课程门数不超过4门,理工科补考课程门数不超过5门。

“表现突出”是指下列情况之一者: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为专利所有人;

在省级以上教育、科技、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者);

获省级以上教育、科技、文化行政部门表彰(排名位于前三名者);

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署名第一者)。

注: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5.关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的要求

成绩原因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返校重修相关课程,成绩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补授学位。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2022届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因专业英语八级统考成绩未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参加八级统考成绩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2021届和2022届非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因大学外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参加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

获得结业证的毕业生在其最长学习年限内,已返校重修相关课程,并已换取毕业证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特别要对降级、转学、休学、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2.军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重修课程等所有成绩必须于5月24前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526前召开会议,审定预计不能毕业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形成书面报告(附预计不能毕业、预计不授予学位及建议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4.附件中所有材料内容请各学院于5月29前送至教务处学籍科(3号楼211室),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压缩文件送至邮箱:2278443215@qq.com

5. 对在审核工作中渎职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查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656161

教务处

2023420

附件1: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预审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6月预计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xlsx

附件3:2023年6月结业换毕业学生名单.xlsx

附件4:2023年6月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名单.xlsx

附件5: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名单.xls

附件6:2023届毕业生学分修读结构表.xlsx

附件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doc

附件8:毕业资格与学位审核要求与系统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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