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6浏览:20设置

各教学单位: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定于2024年12月16日至31日进行,请通知每位同学登录本科质量监控管理平台进行评教。

1.学生评教入口:

在评教时间内,学生登录微信端或电脑端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方法请参看学生评价操作手册。

2.评教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同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客观、按期完成学生评教工作,以保证评教数据的准确和有效。

请各班学习委员在接到评教通知后先进行评教,核对班级课程信息,如发现问题请到各学院教务秘书处登记,由教务秘书汇总后报教务部质评处(泉山3#-109,83656159/616498)登记更正后再通知班级学生进行评教。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评价操作手册.pdf

 

 

教务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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