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5浏览:88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厅〔2022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教学改革,经研究,教务部将开展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30门(公共艺术类),每所高校推荐公共艺术类课程不超过2门。

二、培育条件

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培育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美育精品课程,树立课程新理念,推进教学改革创新,重视课程特色,实施科学评价,引导和促进高校形成以美育人为导向的高质量、多类型、多样化的美育课程体系。

1. 培育的课程应是面向在校学生正在开设的公共艺术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进入培育后将持续改进。

2. 培育的课程目标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

3. 培育的课程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具体类别包括音乐、美术、设计、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鼓励学科融合;课程应注重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

4. 培育的课程类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鼓励推动高校美育课程与中小学美育课程衔接。

5.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课程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人事劳动关系在申报高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应合理配备,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运行。同一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只能申报培育一门课程。

三、申报办法

课程负责人需填写《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书》(附件1),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主要支撑材料电子版(能直接说明课程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以“学院名称-美育精品课程推荐”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yk@jsnu.edu.cn。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3#205

四、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2024128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五、培育要求

1. 申报课程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后,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该课程进行跟进与指导,应于一年内按期、保质完成课程申报书约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总结。结项验收时需提交《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结项报告》,说明自培育以来的课程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果和育人成效、典型经验等。同时,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完善后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队伍、授课教案(课件)、实践指导、精选教学视频等。对不能通过结项的课程取消继续培育资格。

2. 精品课程培育期满并结项合格后,该课程将进入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在平台展示、分享课程建设成果(包括精选教学视频),并积极探索一批美育精品课程的成果应用。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书(样表).doc

        2.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汇总表(样表).doc 


教务部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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