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30浏览:1107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办法》(苏师大教〔201610号),将于第十周开始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4日—1117日(第10-11周)。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包括教学管理、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教学档案归集等方面情况。

2.各学院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

1)检查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组织授课教师自查课程的教学进程情况,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见附件)。

2)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实习情况)。

3)安排期中考试(考查),原则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考查)。

4)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

5)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认真总结,全面了解教学动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检查工作,并形成检查报告。

2.教学检查结束后,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教务部

20241030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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