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0〕20号
各学院: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1. 评选范围:201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2. 评选数量: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人数按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设置,学院按比例推荐,全校择优遴选。学校将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3.评选办法: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教师条件,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指导教师既指导设计(论文)又指导学风,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高尚的学术道德,把好设计(论文)质量关,所指导的学生没有抄袭现象并均通过了答辩。 4.申报材料包括:①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一份);②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所填写的指导记录(一份);③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一份)。 三、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 1.2010年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基础上进行。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参照2009年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标准和办法。 2.2010年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将与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申报工作将在接到江苏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后另行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优”推荐工作,精心准备,积极争取奖项。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4日下班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除学生日志和教师指导记录只需交1份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需按要求上报纸本材料和word格式(图纸等附件格式不限)电子稿。联系人电话:83403043 ,电子信箱:sjk@xznu.edu.cn。 2.6月5日至6月7日申报设计(论文)交图书馆进行查新查重,一经发现有抄袭或剽窃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