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13浏览:725设置

教发〔2011〕 12号

 

各学院:

  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学院参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徐师大教[2005]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徐师大教[2009]1号)和《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发〔201027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具体情况,认真组织,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各项工作。

  请各学院将答辩工作安排于62(周四)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

  附件一:《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徐师大教[2005]31号)

  附件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04号)

  附件三:《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发〔201027号)

  附件四: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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