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1〕27号
各学院:
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在即,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提前做好江苏省高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同时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1〕4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地完成201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学院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学院应在近期开展201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工作,使指导教师和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生的重要意义,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的关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从时间、质量上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具有讲师(或硕士)及以上职称(或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安排好教学工作,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要有意识地形成高水平指导教师与优秀学生的搭配,从选题开始就做好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和准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都要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10人;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要求。
三、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该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学院应对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进行审核,可选题目的更新率应不低于15%。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问题,形成团队,拿出方案,为省级评优做好前期的培育和准备,也为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参照范本。
四、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学院要根据所发文件要求,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自己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学生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须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任务安排;学生须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填写日志与指导记录,记录材料应保存完好,并作为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和任务要求安排中期检查,凡不能按计划完成预期任务的学生,学院要采取相应措施,由指导教师督促其完成;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指导教师要指导学风、鉴别学术真伪,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负有质量责任。
五、要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条件,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六、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纸本的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k@xznu.edu.cn)。电话:83403043。
六、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纸本的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k@xznu.edu.cn)。电话:83403043。
附件:
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组织开展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1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