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3〕7号
各学部、学院: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同时做好2013年江苏省高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3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2013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2.评选数量: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学院按比例推荐;团队优秀毕业设计各学院可推荐2项(其中本校1项,科文学院1项),全校择优遴选。学校将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3.推荐办法:学生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推荐,学院审核。各学院严格按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分专业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评选办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择优评选。从今年起,对所有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知网查新查重,去除引用外重复率不得超过20%。对经知网查新查重及专家评审不符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条件要求的,学院不得再增补。
5.学院申报材料包括:①《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份);②申报者毕业设计(论文)(含相关图纸、光盘等材料)(两份);③开题报告、任务书以及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填写的日志(一份);④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一份)。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2.评选数量: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人数按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设置,各学院按比例推荐,全校择优遴选。学校将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3.评选办法: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推荐为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至少1人推荐为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教师条件,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指导教师既指导设计(论文)又教导学风,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高尚的学术道德,把好设计(论文)质量关,所指导的学生没有抄袭现象并均通过了答辩。
4.申报材料包括:①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一份);②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所填写的指导记录(一份);③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一份)。
三、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
1. 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基础上进行。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参照2012年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标准和办法。
2. 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将与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申报工作将在接到江苏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后另行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优”推荐工作,精心准备,积极争取奖项。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6日下班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除学生日志和教师指导记录只需交1份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需按要求上报纸本材料和word格式(图纸等附件格式不限)电子稿。联系人:缪小青,电话:83403043,电子信箱:sjk@jsnu.edu.cn。
2.6月7日至6月11日申报设计(论文)进行查新查重,一经发现有抄袭或剽窃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6月1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
2.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7.《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1〕4号)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