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27浏览:1109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学院教学督导组织,通过深入课堂,调研分析,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加以改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成人员
  学院选聘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主要成员有院领导、系或教研室主任、返聘老教师或其他教师。
  二、工作职责
  1.学院教学督导组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教务处提供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改革的咨询意见。每学期开学初,制定督导计划;学期末,撰写学期督导总结。并按时将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报送教务处。
  2.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巡察教学秩序、检查教案课件、深入课堂听课、听取师生意见、开展教学评估、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档案建设、参与教学计划修订等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督导活动,及时向学院院长通报巡视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
  3.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重点是对教师在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习教学)中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督导。一般采取随机听课、直接反馈的方法,及时向任课老师反馈督导意见。特别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督导,对个别青年教师可以跟踪督导,使他们在反复听课、反复点评的过程中教学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每位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人次,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一节课,听课范围应涉及督导的所有专业和任课教师。
  4.学院教学督导组应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协助学院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学院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除参加学院组织的座谈会及有关调研活动外,每学期自己组织专题调研和座谈会不少于2次。
  5.学院教学督导组应加强教风学风的检查督导并提供参考意见,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到课率、作业完成情况等与学习有关的学风情况,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参与考试巡视等工作。
  6.学院教学督导组经过合议提出中肯的督导意见,并认真填写《××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反馈表》、《××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或其他类型的表格(格式参照教务在线表格下载),及时将反馈意见与相关教师本人见面。
  三、注意事项
  1.学院要做好教学督导宣传工作,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加强督导、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教学督导活动,虚心听取督导意见,切实改进教学中的不足。任课教师不得拒绝督导活动,否则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2.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各学院在新学年开学初将所聘督导员名单报至教务处备案。本次名单请于10月10日前上报教务处。
  3.自本学期开始,校教学督导组将于所在学期的期末对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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