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材料抽查。抽查的课程名单将于第4周公布在行政办公网通知公告栏,请各教学单位届时予以关注,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必修课程:根据教发[2013]10号文件精神要求,教学计划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每门课程需要提供教师批阅后的作业样本5份;
2.考试课程:装订完整的试卷、空白A、B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课程考核成绩记录表(指含平时成绩的原始成绩表)、试卷分析表;
3.非考试课程:课程考核成绩记录表(指含平时成绩的原始成绩表)、课程考核的支撑材料等。
教务处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