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1〕10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发〔2011〕2号)和《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徐师大教〔2007〕2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的范围
本次检查的项目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0年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我校共30项),重点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检查的要求
1.学院分管领导要组织项目组成员及其指导老师召开项目进展情况座谈会,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
2.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于
3.对于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的项目主持人,将终止其后续经费的报销,并将减少相关学院201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的名额或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2010年学校立项项目名单(徐州师范大学)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