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1〕14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首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11]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共收到首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申请88项、延期申请7项和撤项5项,经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其中84项为合格、4项暂缓通过。现将结题验收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根据《关于做好首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11]5号)文件规定,对于撤项的单位,学校将在第二届校级项目申报指标中削减相应的立项数额,同时冻结或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本类项目,其指导教师在下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不得再担任指导教师。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重新整理材料,并于6月10日前报实践教学科再审。
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管理力度,责成项目指导教师加大指导力度,保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实践创新 结题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1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