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2〕7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发〔2011〕2号)、《关于公布徐州师范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推荐2011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教发〔2011〕16号)和《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徐师大教〔2007〕2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上述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的范围
本次检查的项目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1年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我校共37项)和校第二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100项)。重点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检查的要求
1.学院分管领导要组织项目组成员及其指导老师召开项目进展情况座谈会,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
2.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阶段检查报告》(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已是省级立项项目请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及项目编号。请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将纸质材料1份,电子稿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缪小青 ;联系电话:83403043 ;信箱:sjk@xznu.edu.cn。
3.对于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提交《阶段检查报告》的项目主持人,将终止其后续经费的报销,并将减少相关学院2012年省级或校第四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的名额或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实践创新 阶段性检查 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