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3〕23号
各学部(院):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第三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13〕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共收到第二届、第三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申请71项,经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其中63项为合格、3项暂缓、5项中止。现将结题验收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第三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13〕4号)文件规定,对于终止的单位,学校将在第五届校级项目申报指标中削减相应的立项数额,同时冻结或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本类项目。
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管理力度,责成项目指导教师加大指导力度,保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