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部(院)通知获批准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1.办理时间:4月1日全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根据《关于开展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相应处理。
2.办理地点:3#-211学籍管理科。
3、所需材料:携带学籍异动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完毕)与学生证。
请学生持转专业通知(转入学院联)到转入学院报到,请各学院教务老师指导学生选课、转换学分等;持转专业通知(宿管中心联)至各校区宿管中心,办理宿舍调整事宜。
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