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师范大学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9-06浏览:2657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工作建设,有效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促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深化教书育人内涵。将课程思政作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必要条件,依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实施分类探索,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为抓手,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二、申报范围

(一)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计划立项2-3个示范专业建设项目。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计划立项、培育20左右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近三年没有教学事故。

2.积极开展“课程思政”课程建设。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在课程中有效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等内容。

3.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重视并积极组织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4.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负责人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2.申报课程范围应为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原则上建设期间开课至少一学期,验收通过后需持续运行至少一学年。

3.课程负责人教学水平较高,鼓励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及高层次人才率团队申报并实际主导课程建设。

四、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附修订说明)。课程思政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形成环环相扣、紧密支撑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

(二)建立常态化教研。成立基层教研团队,建立集体听课备课和教研制度,聚教学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定期组织研讨,形成相应教研记录和听课记录。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教研,推动课程思政理念落深落实。

(三)完善评价与质量保障。各学院应将课程思政纳入考核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在制度和资源上对课程思政的实施予以保障。

(四)总结和提炼。各专业和课程负责人要注意及时总结和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有彰显度的成果,并形成专业报告。

五、验收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指标参考以下内容。

(一)示范专业建设成果

1.按照示范专业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2.举办不少于2次研讨会、成果展演。

3.提交8-10门专业课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

4.发表课程思政相关高水平教改论文,编著课程思政相关教材或著作。

5.进行课程思政相关的宣传报道。

6.其他能够体现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成果。

(二)示范课程建设成果

1.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

2.一套新课件、新教案。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3.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包含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一套集体备课、示范课程观摩听课活动记录。每门课程于立项初期至少开展1次集体备课,期中开展1次全校示范公开课。

5.一节课堂实录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40分钟,视频参数信息详见附件4。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课程申报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积极改革创新,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部教研科3#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jyk@jsnu.edu.cn,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一年,教务部将于2025年9月进行年度建设考核(以具体通知为准),根据验收情况公布最终通过验收的课程名单,授予其“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专业示范课”称号,并对验收结果优秀的专业授予“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称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教务部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段似钰、邵可青,联系电话:83656173、83656995(短号:56173、56995)。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2.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3.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4.课堂实录参数.doc

20249月6日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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