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4-09浏览:1701设置

各相关单位:

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具体成果名单见附件2

2.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我校限额推荐1-2项,未获奖的成果不再推荐参评。

二、材料要求

1.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申报人需提交《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6至少1份原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报人需提交《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2),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3.各单位请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提交《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盖学院章

《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k@jsnu.edu.cn。

各单位428日之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3#201室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夏燕,联系电话:83403041(3041)、83536069(606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名单.xlsx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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