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具体成果名单见附件2;
2.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我校限额推荐1-2项,未获奖的成果不再推荐参评。
二、材料要求
1.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申报人需提交《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申报人需提交《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2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3.各单位请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提交《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盖学院章)。
《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k@jsnu.edu.cn。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3#201室。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梁靓、夏燕,联系电话:83403041(3041)、83536069(606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