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个性发展课程的考核按照授课教师申报的形式进行(详见附件1),考核方式为“考场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1.个性发展课程考试(考场考试)安排在12月3日(第14周星期一晚上)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个性发展课程考场考试安排表》(附件2);学生也可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安排查询”栏目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2.其他考核方式(非考场考试)的课程需在11月29日前由任课教师组织考核。
3.考核结束后,请老师及时录入成绩,并请将课程考核材料交到开课单位。
教务处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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