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主考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发〔2012〕7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助学二学历”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开设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学位名称 | 专业学院 |
1 | 英语 | 60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学院 |
2 | 法学 | 60 | 法学学士 | 法学院 |
3 | 会计学 | 60 | 管理学学士 | 商学院 |
4 | 财务管理 | 60 | 管理学学士 | 商学院 |
5 | 汉语言文学 | 60 | 文学学士 | 文学院 |
6 | 应用心理学 | 60 | 理学学士 | 教育科学学院 |
7 | 小学教育 | 60 | 教育学学士 | 教育科学学院 |
注:各专业报名满30人开班。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我校在校学有余力的2023级本科生。
三、教学及考试安排
1.“助学二学历”实行学年制,教学由学校教务统一安排。授课地点在泉山校区,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学习期限为2.5年。
2.学校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各专业计划另附),教学计划由开课学院制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务部审核、备案后实施。
3.除学分互免课程外,各专业开设课程约12门,分5个学期完成,即每学期平均开设新课程2-3门。第五学期(大四上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答辩工作,具体安排由专业学院确定。
4.课程性质属于学分互免的课程均由教务部统一组织考试;课程性质属于统考的课程,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自考办统一安排(每年的1、4、7、10月),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负责组织学生统一报名后参加考试。
四、主修专业与二学历专业的学分互免政策
1.“助学二学历”专业课程中与主修专业公共选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相当、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充抵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课程4个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课程6个学分。
2.各专业课程计划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英语等三门课程不再重复开设,同时依据其主修专业中的成绩统一办理对应课程的免考手续。
3.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主修专业与“助学二学历”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的其它课程,成绩合格的原则上均可以申请免考,但免考课程不能超过课程总量的50%。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须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注册,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江苏师范大学附署,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2.“助学二学历”学生符合以下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关学士学位:
(1)所有考试计划规定课程全部合格;
(2)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英语专业指第二外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六、报名、注册时间安排
1.本通知发布后,各学院组织2023级各班学习“助学二学历”专业报名工作通知和《江苏师范大学主考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发〔2012〕7号)等文件精神。
2.2024年9月10日前学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第二学历入学申请表》(附件1),9月13日各学院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原件和电子汇总表(附件2)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泉山校区办公室)。
3.2024年9月14日至9月15日,教务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资格审核。
4.2024年9月16日教务部公布开课专业及录取学生名单。9月20日前由学生登陆“江苏师范大学自考线上教育平台”缴费。
5.2024年9月下旬,教务部下达教学任务。
6.2024年10月13日,开始上课。
七、缴费方式与学费标准
1.学费由学生登陆http://zkzx.jsnu.edu.cn“江苏师范大学自考线上教育平台”缴费。
2.学费分两次收缴,本次报名后收缴第一学年学费。余下部分学费次年6月统一收缴。
3.学费标准:文科2100元/每生每学年,理科2250元/每生每学年,共收2.5年学费。
4.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学生在申请学位前须统一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
八、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泉山校区南门内体育场对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852081851,QQ群号:149867948。
教务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