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程序
(一)限额申报
综合各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双一流”和优势学科、专业点总数等因素测算各校申报限额,对高等教育薄弱的苏北地区有关高校予以适当倾斜。各校依据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实际按限额申报三期项目(各校申报“十四五”以来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不占用申报限额)。
(二)专家审核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
(三)发文公布
省教育厅在专家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品牌专业三期拟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并按程序报审后发文公布。
二、相关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厅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2.按照立项条件,组织有关专业申报;
3.组织校内评审;
4.学校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按不超过申报限额申报。
三、时间安排
6月26-7月3日学院填写申报材料
7月4-6日 学校专家会评
7月7-10日 根据专家意见修改
7月11-12日 报送省厅
四、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填报数据信息须准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申报表中涉及的成果均指本专业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或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人员和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截至2024年6月。
2.项目申报表不得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3.项目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左侧装订,页码依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另加其他封面。
4.申报汇总表请按照脚注信息填写。
请各学院7月3日(周三)下班前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3#205室(将电子材料发指定邮箱);
7月10日(周三)请将修改好的《申报书》一式5份(完成所有的盖章和签字:校办、专家签名)报教务处3-205室。
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需含所有签名及盖章)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专业全称+文件名称”)
联系人:李江毅 郑文娟
联系电话:83656155,13462067058
电子邮箱:3454804014@qq.com
附件:1.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