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第三届“丹青妙笔绘田园乡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6-20浏览:10设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发挥文化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文联联合举办第三届“丹青妙笔绘田园乡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红色记忆  绘田园新颜

二、活动背景及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色资源利用、红色基因传承工作。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市考察新四军纪念馆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江苏引起热烈反响,也掀起全社会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热潮。2024年3月,《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为我省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江苏革命历史悠久,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红色资源星罗棋布、历久弥新、熠熠生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艺术工作者走进乡村,寻访红色印记,传承红色基因,用艺术创作展现当代江苏乡村的红色精神、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田园风貌,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 

为集中呈现党领导下江苏乡村建设发展成就,用艺术凝固红色记忆,本次活动遴选出200余个乡村,这些乡村不仅立体展现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的现实模样,更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期待通过本次活动,引导广大高校学子走进这些镌刻着红色印记的乡村,实地参观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等,深入了解党带领人民群众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和感人事迹,让鲜活生动的革命故事、有血有肉的英雄模范、催人奋进的伟大精神见诸笔端画板、走进人民心里,进一步激发青年学子传承好、弘扬好红色基因的热情和激情,为江苏“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作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要求

(一)参赛选手

活动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建筑、美术、设计等专业在校生(含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欢迎其他专业有兴趣学生参与,限个人参赛,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两件(组画为一件),每件作品可填报一位指导教师。

(二)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在本通知发出后的原创作品,不接受其他活动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内容应在深度挖掘红色资源的历史意蕴与时代价值的基础上,着重表现乡村中的红色印记、红色文化,突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革命信仰的追寻。

(三)作品类别及尺寸要求

参赛作品可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漆画、插画、水彩粉画、素描、速写、综合材料绘画等。中国画、油画未装裱长宽尺寸不大于120 cm,其他画类未装裱长宽尺寸不大于80 cm。

(四)活动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0日。

2. 报名渠道:本届活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参赛选手可登陆活动官方网站或“丹青绘乡村”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姓名、电子邮箱、所在学校及院系专业等个人信息,并上传作品电子版、作品描绘场景同一角度实景照片、在村庄现场采风创作的佐证照片等,其中作品电子版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4-10 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活动期间可关注官方网站或微信小程序,获取最新资讯。

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dqhxc.com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四、组织机构

1. 活动设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文联等单位组成,负责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2. 活动设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业内知名专家、行业代表及媒体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评审标准制定、作品评审等工作。其中,评委会主任委员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周京新,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韩冬青担任。

3. 本次活动由省美术馆、省文化馆、省建筑与历史文化研究会、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等为支持单位,省美术家协会为学术指导单位,荔枝新闻提供媒体支持。

五、奖励机制

1. 活动组委会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对一二三等奖作者颁发证书、发放奖金,对优秀奖作者颁发证书;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并发放奖金。以美为媒,推动获奖者与所绘乡村建立“一对一”长期结对机制。

2. 各院校和指导教师应将本次活动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相结合,获奖作品可折算相应课程学分或成绩。学生获奖情况可纳入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参考。

3. 对指导学生创作的教师,学校考核教师时可折算业绩点、工作量。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可以参照省级学科竞赛给予奖励。

4. 各地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此次活动,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要积极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主动对接属地高校,组织选送参赛作品。

六、活动安排

1. 参赛者从推荐的乡村中自行选择适宜村庄进行艺术创作,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提交作品,具体推荐乡村名单详见活动官方网站和“丹青绘乡村”微信小程序。

2. 活动评委会初选出入围作品并在官方网站和“丹青绘乡村”微信小程序接受网络投票。参赛选手须按照活动组委会有关要求,将入围作品原件(无需装裱)递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8楼),联系人:肖冰、张天迪,联系电话:13813897552、025-51868173、51868143。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评委会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复评,提出奖励等级建议,结果经组委会认定后,向社会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作者、获奖单位及获奖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及奖金。

5. 活动组委会将适时在省美术馆向社会公开展览获奖作品,并将获奖作品汇编成册。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申明

1. 作品创作不得侵害他人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发现参赛作品侵权、违背公序良俗即取消参赛资格或撤销所获奖项。

2. 所有投稿作品的署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投稿者所有。活动结束后退还作品原件(自愿捐赠给活动组委会或接受活动组委会统一收藏的除外)。

3. 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来稿作品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等。

4.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条款,主办单位保留对本通知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政策咨询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王菁、秦振兴,025-5186859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杜超,13655165745。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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