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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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史嘉媛本人申请、学院考核,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审批,认为该同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入我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3月16-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姓名

性别

层次

入学

年份

转出高校

转出

专业

转入

高校

转入

专业

史嘉媛

本科

2017

南京审计大学

财务管理

江苏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

 

 

电   话:0516-83403058

电子邮件:jwc@js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教务处

    2021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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