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史嘉媛本人申请、文学院考核,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审批,认为该同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入我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6-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姓名 | 性别 | 层次 | 入学 年份 | 转出高校 | 转出 专业 | 转入 高校 | 转入 专业 |
史嘉媛 | 女 | 本科 | 2017 | 南京审计大学 | 财务管理 | 江苏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电 话:0516-83403058
电子邮件:jwc@js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