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转专业考核通知

时间:2021-03-08浏览:5199设置

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及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本年度转专业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本年度转专业报名实际情况,将采取学校集中考核与学院自主考核结合的方式

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拟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与地点

传媒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学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法学院

法学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化学(师范)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教育科学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应用心理学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历史学(师范)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商学院

财务管理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国际经济与贸易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金融工程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统计学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外国语学院

翻译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西班牙语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英语(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物理学(师范)

集中考核

详见准考证

智慧教育学院

软件工程

自主考核

学院通知

二、考试安排

集中考核笔试时间为3月13日上午(有笔试的专业学生参加),面试时间为3月14日上午,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以转出学院为单位312日下午至学籍科(3号楼211)领取准考证,学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入场。

自主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自主考核专业315上午下班前将考核录取结果教务处学籍科3#211

三、录取原则与结果公示

3月14日确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根据录取办法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换算百分制后10%、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30%组成不要求笔试的专业,高考成绩占30%,面试占70%。

联系电话:83403058

                                         教务处

202138

附件1: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通过资格审核名单(集中考核).xlsx

附件2: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通过资格审核名单(自主考核).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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