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停课、考试及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至2024年6月23日(第17周星期日)结束,6月23日正常上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时间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完成既定教学任务。
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9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5日。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1日前按照学校统一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8:30-20:30)和分配的专业课考试教室(详见附件7)进行排考。公共课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部届时将组织巡考。
二、试卷命题、保管、批阅及课程考核
1.各学院要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召开考试命题工作专题会议,在总结上学期考试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试卷考前的审核,系(教研室)负责试卷的初审,学院分管教学领导进行复审,并保存审核记录。重点审核试卷的题型、难度、题量和知识点分布及权重,对审核不合格的一定要返还整改,保证命题质量。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2.建成试题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题库。没有试题库的考试课程,必须向学院提交题型、难度、题量、知识点分布及权重均相似的A、B两套试卷,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从A、B两套试卷中选择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留存学院作为补考试卷。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部网站公布的样式。
3.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试卷打印、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4.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考试要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阅卷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在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上登记考试成绩,进行课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三、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阅卷,并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加强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的过程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学院要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监考时务必配带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监考证;在开始考试前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舞弊,及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8),并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等。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监考教师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件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件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试开考半小时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教学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教务管理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部
2024年5月27日
附件3:课程考核记录表.xlsx(可从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界面导出)
附件4:试卷分析表.xlsx(可从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界面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