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有序开展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校统一组织,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 进
成员:赵玉苏 赵 鹏 崔成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1月10日—13日)
各学院制定本学院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专业接收计划和大纲等,每个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人,于1月13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教务处学籍科(3号楼211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1月13日前在校内信息网公布。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1月14日—3月5日)
1.1月14日—22日和2月20日—27日两个时间段,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2.2月28日—3月2日,转出学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3.3月3日—5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中有异议的学生请于3月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
(三)考试考核(3月8日—14日)
教务处与相关学院统一组织转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
(四)结果公布(3月15日—17日)
教务处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
(五)学籍异动(3月18日—19日)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不要求笔试的专业,高考成绩占30%,面试占7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针对2020级学生,不包括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等)。
2.获批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之前仍在原专业学习,办理手续后转入新专业学习。2019级学生原则上需降级学习。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4.对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邵老师 联系电话:83403058
教务处
2021年1月10日
附件5:2021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