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17-11-27浏览:926设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苏师大教〔2016〕16号文件),请各分委员会统计本院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补授:

1.获得结业证的毕业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4年制为6年,5年制为7年)已返校重修相关课程,并已换取毕业证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2.已获得毕业证但因英语成绩不符要求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2017年6月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外语成绩已经达到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者。

以上情况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分学位委员会出具书面报告,统一报至教务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核。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报告(附件1)并附学生成绩单原件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情况一览表》,发至教务处学籍科邮箱:529943523@qq.com


教务处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会会书面报告.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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