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我校2018年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将于2月26日开始,现将实习生进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前工作安排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与动员,实习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实习生提交实习相关材料以及“校实习平台”的填写等各项工作。具体实习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江苏师范大学教发〔2017〕18号文件,请各学院转发给每位实习生。
二、实习时间
我校2018年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将于2018年2月26日开始。
各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具体实习时间不尽相同,大部分学院实习周数为8周。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实习周数为13周;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实习周次为第1周至第2周、第4周至第9周;敬文书院、智慧教育学院和教育科学学院相关专业实习周数为6周。具体实习时间以实习安排表(附件5)为准。
三、实习生负责人安排与管理
为便于实习生教育实习管理,学校已安排各实习学校实习生负责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4。
实习生负责人所在学院:请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及时通知相应的负责学生,要求实习生负责人加入学校负责人实习工作群(288089838)。
实习生负责人:为便于各实习学校内部管理与交流,实习点负责人请建立本实习点的QQ或者微信工作群,及时与指导教师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沟通,协助做好本实习点报到与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非负责人实习生:直接联系自己对应的实习学校实习生负责人,加入该实习点工作群,并服从实习生负责人管理和领导。实习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实习生负责人或我校指导教师咨询,由指导教师负责人统一汇总后向校教务处反映。
四、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实习生报到要求:请各实习生务必按照报到时间(附件1)到相应的实习单位报到,在各实习学校校门集中后,由各实习负责教师统一带队入校。严禁擅自更改实习学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实习生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如更改手机号码请及时告知班长、指导教师和学院。
其它注意事项:
1.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大巴前往,请准备好被褥等生活用品。
学生集合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8:20,集中地点在泉山校区钟楼电子显示屏前。同时将个人电子照片,统一发送给实习生负责人,到实习单位后统一办理就餐卡。
2.安排在苏州、无锡、常州、淮阴、泰州、南通等地中学
(1)安排在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苏州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的实习生进点工作由敬文书院组织安排。
(2)安排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昆山中学 、江苏省外国语学校、江苏省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等中学的实习生,寒假后不再返校,请实习生自行准备被褥等生活用品,按照要求统一报到,其中江苏省清江中学实习生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报到。
(二)自主实习
自主实习的实习生,寒假后不再返校,应于2月28日前(星期三)到实习单位报到。
五、实习指导教师
目前我校已安排各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并指定各实习学校具体负责人(详见附件2),负责该实习点的所有学生的实习工作。
各相关学院要通知被指定为实习点负责人的本院教师,提前做好组织、协调本实习点的实习工作。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负责人要全面协调实习学校与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与其他学院的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实习指导工作,尽可能保证每天都有我校指导教师到实习学校监督、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
指导教师负责人及时与实习生负责人联系,督促实习生负责人组建QQ或者微信群并加入群,以便开展教育实习工作。
六、经费安排
2018年教育实习经费已按照每生400元经费划拨至各相关学院。
1.实习指导费标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实习周数13周)300元/生;其他专业(实习周数6-8周)200元/生。
2.实习指导费缴纳及报销:
集中实习实习生报销:由实习生先行垫付,缴纳给各实习学校。请指导教师负责人安排实习生负责人收取实习指导费,交给实习单位负责教师。请实习单位负责老师按学院统一开具收据或发票,回校后由学院收集票据到学校计财处统一报销。
自主实习实习生报销:由实习生先垫付,缴纳给各实习学校。各实习学校开具收据或发票,实习结束后由学院收集票据到校计财处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学院于2月29日下午4点前将各实习生进点情况上报给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0516-83403043,联系人:缪老师、刘老师;手机短号:62129;60853。
附件:
1.2018年师范生集中安排各实习学校实习生进点时间安排表.doc
2.2018年各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安排表.docx
6.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的通知.docx
教 务 处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