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3浏览:2466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办法》(苏师大教〔2016〕10号),将于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91120日(第10-11周)。

二、主要内容

1.组织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采取随机听课、随机抽查、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校的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教学档案归集等方面情况。

2.各学院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

1)检查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组织授课教师自查课程的教学进程情况,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见附件),组织学院督导组对其教学进程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复查。

2)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广泛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实习情况)。

3)安排期中考试(考查),原则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考查)。

4)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

5)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认真总结,全面了解教学动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查工作,并形成查报告。

2.教学检查结束后,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教务处

2020113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doc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04-2015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部版权所有 访问旧版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 83403067 E-mail: jwc@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