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

时间:2024-01-02浏览:27557设置

为规范有序开展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校统一组织,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  

成员:沈道海  沙先一   范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

各学院制定本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各专业接收计划、考核大纲和考核方式,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人,于20241月9日上午下班前送至学籍科(3号楼211室)。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计划进行审核,于20241月16日前在校内信息网公布。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41272月28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从系统打印报名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2.2024316日,转出学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学籍科。

3.20243月711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3月11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为20243月1217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由教务部集中组织笔试和面试(如果原方案无笔试考核的需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由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考核自主考核结果请于2024年3月16日(周六)前报学籍科(3号楼211室

(四)结果公布

20243月1719,教务部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

(五)学籍异动

20243月2022完成学籍异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不要求笔试的专业,高考成绩占30%,面试占7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面向2023级学生,不包括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3+4转段、乡村教师、专升本等)。合作办学学生不参加本次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工作。

2.获批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之前仍在原专业学习,办理手续后转入新专业学习。2022级学生原则上需降级学习。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4.对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5.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邵老师   联系电话:83656161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度学院转专业计划.xls

2.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度转专业考核大纲.doc

3.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doc

4.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5.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系统报名流程.docx

教务  

2024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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