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动态,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办法》(苏师大教〔2016〕10号),将于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2日—5月11日(第10-11周)。
二、主要内容
组织专家采取随机听课、随机抽查、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校性的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师授课、学生学习、教学档案归集等方面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提前做好自查工作。
2.教学检查结束后,及时撰写教学检查总结,主要包括教学检查的内容、形式、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案等。
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