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5浏览:859设置

各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我校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教学管理奖设“榜样教学院长”“优秀教学院长”“榜样教务员”“优秀教务员”四个奖项。

二、参评范围

(一)评选对象为各学院教学院长、专职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务秘书、教务员以及教务处各科室六级以下职员。

(二)已在上一届获评者不参加同类奖项评奖。

(三)被老师或学生投诉且查证属实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参见《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教发〔2021〕22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申》(附件1)电子材料1份,书面材料一式2份。

2.《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自评表(附件2)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各1份

3.《江苏师范大学申报优秀教学管理奖汇总表》(附件3)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各1份。

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与申报表一起报送。纸质文档请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材料发送至 jwk@jsnu.edu.cn。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教学管理奖的组织和推荐申报工作,以确保本次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卫艳峰。联系电话:83656160(短号 56160)。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申报表.doc

    附件2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自评表.xls

    附件3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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