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近日,教务处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6号),请各学部、学院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做好我校现设本科专业(见附件)整理工作,现就整理工作做如下说明:
●现设专业整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中的对照关系进行对照整理,不符合对照关系的一律不得对照整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出现“一对多”情况的可以“一对多”,比如艺术设计专业拆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学院可根据自身的办学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专业修业年限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规定的修业年限执行。
●学位授予门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
●师范属性问题,与原师范专业标识不一致的,有关学院要依据办学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对照表中的“所在院系名称”由教务处统一修改。
请各学部、学院针对整理过程中有问题的专业于11月5-6日将专业整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3#415室),电子信箱gjyj@jsnu.edu.cn,电话:83536287(6287)。5月7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议。
附件:1.本科专业整理.xls
教务处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