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办本科专业教学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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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徐师大教[2007]24号文件《徐州师范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和徐师大教[2007]25号文件《关于开展新专业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1月26日至12月5日对我校2001年之后开始招生的新专业进行教学工作评估。本次新专业教学工作检查评估,是我校加强专业建设,充实教学内涵,落实教学质量工程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对近年来新建专业的检查与评估,达到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促建促改,优化专业,提高质量的目的。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迎评准备;请评估组成员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加评估工作,保证新专业的教学评估工作有效、顺利地进行。 
  一、评估时间安排和评估组成员分组 
  评估时间安排和评估组成员分组见下表。
 
 

  二、评估参考程序 
  1.专家组听取新专业自评情况汇报(20分钟)。   
  汇报材料统一定名为“徐州师范大学××专业建设教学工作总结”,用A4纸小四号字打印,同时提交专业特色报告。  
  2.集中评阅新专业建设材料,抽检教学档案(40分钟);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15分钟)。  
 
  专业建设材料请参照《徐州师范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中“参考支撑材料”栏目的内容准备,填写相应的表格(见附表1-20),并提供可随时抽查的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等。   
  3. 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同时分别召开新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40分钟)。 
  每个专业抽教师5人以上、学生10人以上。   
  4.专家组在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意见(45分钟)。   
  5.专家组反馈新专业评估的意见(20分钟) 。   
  三、说明 
  1、本次评估为专业评估,暂不考虑专业方向; 
  2、评估时间均安排在下午2:30-5:30,每个下午为一个单元时间,每个单元时间评估1-2个专业;同一学院有3个以上新专业的安排两个单元时间。 

     附:新专业评估分项检查表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7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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