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2008〕26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突显办学特色、提升高等学校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及我厅的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工作。结合我省专业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
1.依据需求,强化特色。学校要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按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科学慎重地增设急需建设的紧缺专业。
2.面向社会,充分论证。学校要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设计专业建设方案,并经用人部门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基础与内涵。
3.优化结构,择优设置。优先设置与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在此基础上,优先设置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
4.控制数量,持续建设。专业平均年招生不足60人的高校,增设新专业需同时撤销长线薄弱专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新建本科院校,每年申报新增专业不超过6个,且不得增设目录外专业。其他高校每年增设专业不超过4个。严格控制重复设置过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现有基础不实的专业。
二、评议程序与材料要求
1.评议程序。高等学校申请增设的新专业,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成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的专业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其中医学大类和公安类专业申报前需征得省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
2.材料种类
(1)学校专业发展规划(1式2份);
(2)学校申报设置、调整新专业的申请报告(含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及对申报专业的审议意见表)(1式2份);
(3)增设以下专业的重点说明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15份):
● 国家控制布点的16种专业:财政学、金融学、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刑事科学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宗教学、飞行技术。
● 医学大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和药学类专业。
● 全省专业设置数超过30个的专业(计18种):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通信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日语、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工程。
● 2007年首次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计6种):动画、贸易经济、广告学、物流管理、税务、中医学。
● 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
(4)《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二)(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5份);
(5)《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2份);
3.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用A4标准纸张打印或复印,《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并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四)。
四、其他事宜
1.各高校请于
2.有关文件与申报表格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的“行政公文”栏目中下载。
3.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5-83335159;传真:025-83335558;电子邮件:jszhuanye@126.com;联系人:徐庆。
附件:1. 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2.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请上网下载)
3.全省高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截止到2008年3月,请上网下载)
4.材料袋封面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