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教〔2008〕24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26号)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增设本科新专业论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体系的整体优化;
2.有可依托的相关学科;
3.具有设置本专业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
4.对目录外专业及苏教高〔2008〕26号文件中所规定的需要提供重点说明材料的专业,申报时需提供严格的论证报告和说明材料;
5.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有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7.具有该专业必备的开办经费和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它教学设施等基本条件;
8.注重拓宽专业口径和学科交叉,专业方向设置灵活。
二、设置程序
各学院申请增设的新专业须经我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成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的专业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三、申请设置新专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2);
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
3.相关论证报告;
4.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5.申请增设专业方向仅需报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增设方向等相关信息。
四、 时间要求
1.各学院请于7月1日上午,将新专业申报的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所,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gjyj@xznu.edu.cn。
2.教务处将《专业申报表》汇总,提交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3.经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同意增设的专业与专业方向,由相关学院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宜
1.有关文件与申报表格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的“行政公文”栏目中下载。
2.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可用燕尾夹夹起,教务处统一设计封面并装订。
3.联系电话:83403041,;联系人:郑文娟。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2.《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3.《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4.江苏省增设本科专业申报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