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轮校级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和江苏省第二轮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5-11浏览:1054设置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第二轮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11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原则与条件
  我校本科专业中,已培养2届以上毕业生,符合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相应条件,可以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已培养4届以上毕业生,符合省级品牌专业相应条件,可以申报省级品牌专业;在第一轮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中遴选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两年以上建设并验收合格的专业,此次暂不申报省级品牌专业。
  遴选原则与条件,参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遴选推荐办法
  1.相关专业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表》,与5月25日之前提交电子文档,书面文本1份,相关配套材料1份。
  2.学校于5月30日之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出4个专业推荐参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并提出反馈意见。
  3.本次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遴选推荐工作与校级第三批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工作同时进行,即原来不属于校级品牌、特色专业而这次被推荐参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者,即同时认定为校级品牌、特色专业,每个专业一次性划拨专业建设经费3万元。
  4.已经推荐的4个专业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与6月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1份报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5.被推荐参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4个专业,每个专业拨发5000元申报专项经费,申报工作结束后一次性签字报销。
  教务处咨询电话:83403067
  电子信箱:jwc@xznu.edu.cn
  附: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第二轮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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