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重点专业(类)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专业建设经费是专业建设的重要保证,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按需预算、统筹规划、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重点专业(类)建设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底在广泛征求各专业主要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应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经专业建设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校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年度经费预算计划须经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重点专业(类)的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将作为经费划拨、使用及审核的依据。
请相关学部、学院在1月18日下班前将重点专业(类)2013年度建设经费预算表一式2份,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3#415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3536287(6287),电子邮箱:gjyj@xznu.edu.cn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度重点专业资金预算表.doc
3. 2012年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专业.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