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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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高函〔2007〕17号
各本科高校:
  为了优化专业学科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教育部于今年起启动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特色专业建设点分“第一类”和“第二类”两种类型。现将《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依据国家需要,在优先发展、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和艰苦行业中选择的相关若干专业领域的专业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软件工程、植物生产类、金融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师范教育类等。各高校应认真研究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涵盖的专业领域,择优遴选在全国平台上有竞争力的专业。其中省级品牌特色专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凡符合遴选专业领域的均应积极申报。
    二、请省属高校于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厅审核盖章,然后按时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申报汇总简表》和《申报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的电子文档请同时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邮件:xuq@ec.js.edu.cn
    三、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是教育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精益求精,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确保在全国平台上的竞争优势,保证推荐专业的命中率,并以此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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