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3浏览:1484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关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校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个,省教育厅择优遴选教育教学奖8个报送教育部。

三、推荐办法

1.通过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核、专家组评议、推荐结果学校审定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2.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xtech.edx.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汇总清单1份(见附件2),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推荐书和附件材料2份(见附件3),按要求签名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3.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梁靓、夏燕,电话:63748、62860,电子邮箱:1121772246@qq.com,办公室:3#201、202室。 

 

 附件: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doc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校教育教学奖汇总清单.docx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教务处

20238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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