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及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本年度转专业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本年度转专业报名实际情况,将采取学校集中考核与学院自主考核结合的方式,具体见下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拟考核方式 | 考核时间与地点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经济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哲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学前教育(师范)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应用心理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生物技术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翻译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西班牙语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电子信息工程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人工智能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历史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化学(师范)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地理信息科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统计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传媒与影视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广告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法学院 | 法学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智慧教育学院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软件工程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集中考核 | 详见准考证 |
秘书学 | 自主考核 | 学院通知 |
二、考试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集中考核笔试时间为4月1日上午,集中考核面试时间为4月2日上午,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请以转出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下午至学籍科(3号楼211)领取准考证,学生需携带准考证与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入场。
自主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自主考核专业于4月3上午下班前将考核录取结果送至教务处学籍科3#211。
三、录取原则与结果公示
4月3日前确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根据录取办法,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换算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30%)组成;不要求笔试的专业,高考成绩占30%,面试占70%。各专业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联系电话:83656161。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