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15 浏览:44 设置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2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专业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应用中文、食品营养与健康、网络与新媒体

二、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2〕1号)(附件1)相关标准执行,。

三、审核程序

(一)校内审核

1.学院自评。11月14日前,学院依据审核标准开展自评,填写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

2.形式审查。11月20日前,教务处对学院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3.组织评审。

(1)11月20日前,学院拟定专家名单、确定评审日期报教务处备案。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应来自不同高校或者单位,总数不得少于5人。

(2)11月2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及论证,并形成专家组审核意见表(附件4)。

4.12月4日前,相关学院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3)、《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一式3 份。具体要求:简表A4 纸双面打印(封面以省学位办格式原样为准,不得擅自改动),专业负责人签章、学院负责人签章齐全。

5.学校审议及公示。专家组审核论证通过后,教务处统一组织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系统填报。

6.系统填报。学院指定专人配合系统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5。

(二)省级审核

1.学校申请。学校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提交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审核申请报告。

2.省学位委员会审定:省学位办对专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公布结果。

四、管理与监督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不定期质量抽检。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撤销授权等措施。

联系人:田业茹,联系电话83656155(56155):邮箱jyk@jsnu.edu.cn。

附件1.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3.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xlsx

附件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5.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6.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