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个性发展课程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7-05-08浏览:982设置

各学院:

本学期个性发展课程的考核按照授课教师申报的形式进行(详见附件1),考核方式为“考场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1.个性发展课程考试(考场考试)安排在531日(15周星期三晚上)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个性发展课程考场考试安排表》(附件2)。

2.其他考核方式(非考场考试)的课程需在522日前由任课教师组织考核。

3.考核结束后,请老师及时录入成绩,并请将课程考核材料交到开课单位。

  

  

    附件1个性发展课考核方式统计表.xls

    附件2个性发展课程考场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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