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办法》(苏师大教〔2016〕10号),将于第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7日—5月8日(第11-12周)。
二、主要内容
1.组织线上教学检查组开展随机听课、教学材料检查等方式,进行全校的期中教学检查。
2.各学院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
(1)检查线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授课教师自查课程的教学进程情况,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见附件)。
(2)组织学院线上教学检查组开展随机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3)安排期中考试(考查),原则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考查),考试(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但需有相应的原始记录。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检查工作,并形成检查报告。
2.教学检查结束后,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